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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女邻居致死后分尸被判死缓

本主题由 苍梧秋鸿 于 2008-5-10 20:51 移动

男子强奸女邻居致死后分尸被判死缓

 核心提示:广州一名广西籍男子醉酒后将女邻居拖入房中强奸致死,并将其分尸。昨日上午,这起情节恶劣的强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凶手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获得法院轻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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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5月10日报道  23岁的阳山姑娘蔡某跟男朋友买菜回来走到自家楼下,边接电话边上楼时被邻居拖入房中强奸致死,并惨遭分尸。昨日上午,这起情节恶劣的强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凶手何石德因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获得法院轻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借酒意拖女邻居入屋

据了解,本案受害人蔡某和凶手何石德都住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一栋楼里,26岁的广西打工仔何石德住4楼,平时靠摆地摊为生的蔡某和男友住6楼。案发前他们虽然经常碰面但并不认识。

2007年6月14日,因家里来了客人,傍晚6时多,蔡某跟男朋友一道去市场买菜。两人拎着菜走到自家楼下时,蔡某接到一个电话,男友便先上楼,蔡某在楼下边接电话边慢慢往楼上走。

据何石德事后供述,当时,他喝了一斤甜酒从外面回来,在楼梯上看见了独自上楼的蔡某,很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便快走几步抢先上楼,打开自己住的房门躲在门后等蔡某。

蔡某走到四楼楼梯口时还在接听电话,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临近。此时,何石德突然从自己住的404房内伸出手把蔡某拉进房里,蔡某惊惶之下拼命挣扎,何石德死命卡住蔡某的脖子,直到蔡某不再惊叫挣扎,把蔡某抱上床强奸。

卡脖子强奸并分尸

发泄完后,已经醒酒的何石德发现蔡某已经停止了呼吸,于是他冷静地考虑怎么处理尸体。何石德“果断”地把蔡某肢解后,分装在两个大旅行包里丢弃。

蔡某的男友回到家后,左等右等不见蔡某上楼,下楼到处找但找不到,手机也打不通,急忙报案。第二天,一名环卫工人在他们住处附近意外地发现了蔡某的尸体。

警方根据蔡某男友提供的线索,以及住处附近的尸块,锁定蔡某就在附近遇害。何石德很快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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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强奸罪判死缓

本案上周二在广州中院不公开审理,检察院指控何石德犯有故意伤害罪和侮辱尸体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外貌白净斯文的何石德供认不讳,只是辩称,自己事先并没有想把蔡某掐死,只是酒后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干了平时不敢干的事”。

至于为什么要把蔡某的尸体肢解,何石德在法庭上说,“怕女朋友回来看见尸体后会吓坏”。

去年12月底,案件开庭审理时,广州市检察院曾指控何石德犯两项罪名,分别为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理由是在强奸之前,蔡某已经死亡。

但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综合本案材料和证据,无法确定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时间。结合本案的案情,何石德与蔡某素不相识,无怨无仇,何石德作案时仅有明确的强奸故意,并在这一主观故意的支配下,为制止被害人的反抗而实施了鞋带勒颈的暴力行为,继而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

在这一快速的、连续的作案过程当中,何石德因为酒精的作用,精神处于极度紧张、兴奋、失控的状态,为满足性欲而无暇顾及或无意顾及、来不及顾及被害人是否死亡这一情况,对其暴力行为可能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因此,何石德为追求强奸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其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强奸致人死亡的罪名。

据此,法院认定何石德构成强奸罪,且致人死亡,应予以重判,但鉴于他悔罪且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何石德当庭表示“没意见,不上诉”。

另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石德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愿意赔偿10万元,已经支付了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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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黑龙江牡丹江网友 ip:221.206.*.*: 2008-05-10 06:50:30 发表
只赔偿10万就可以判死缓吗?大头钱应该进别人腰包了吧!支持的请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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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广州天河网友 ip:61.140.*.*: 2008-05-10 06:25:39 发表
广州法院的判决总是出人意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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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广州白云网友 ip:219.136.*.*: 2008-05-10 06:21:41 发表
不杀不足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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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山东潍坊网友 ip:222.132.*.*: 2008-05-10 06:29:14 发表
手段这么残忍,竟然只盼了个死缓,看来真的是无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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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湖北黄石网友 ip:58.54.*.*: 2008-05-10 06:33:35 发表
该犯不死,天下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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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佛山南海网友 ip:219.135.*.*: 2008-05-10 07:00:42 发表
先是死缓,两年之后是改为20年牢狱,几个月之后表现良好又改为5年,两天之后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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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福建泉州网友 ip:121.207.*.*: 2008-05-10 10:03:07 发表
强烈要求受害家属上诉,不判死刑不足已平民愤。难道他们就被那十万块给说买了可悲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十万的话,这十万我出了,上诉上诉上诉,最好连法官一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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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江苏苏州网友 ip:218.4.*.*: 2008-05-10 10:01:36 发表
今后杀人是很安全的,你有很多的措施可以让自己的命活下来。报复杀人,我今后很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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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深圳网友 ip:116.7.*.*: 2008-05-10 10:01:28 发表
ZG真是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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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陕西榆林网友 ip:61.134.*.*: 2008-05-10 10:00:40 发表
手段如此残忍,判个死缓,是否花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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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香港网友 ip:218.102.*.*: 2008-05-10 09:50:52 发表
強姦,殺人,肢解尸體,還可以免死,真是太有背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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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广东深圳网友 ip:61.141.*.*: 2008-05-10 09:50:48 发表
原来杀人不用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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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浙江温州网友 ip:218.75.*.*: 2008-05-10 09:40:33 发表
无原无故被人强奸,还丢了命,结果犯罪人还判个死缓,过一段改为有期徒刑,再就表现好提前释放,这样的事还不是死刑立即执行?如果受害人是那法官人妹妹不知道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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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湖北网友 ip:220.203.*.*: 2008-05-10 09:39:58 发表
太轻了,广州法院总是如众不同,什么侮辱尸体,明明就是强奸杀人分尸体,残暴没人性,不杀立决,何以服天下?如何能威慑那些犯罪分子?如何能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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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北京网友 ip:218.249.*.*: 2008-05-10 09:38:06 发表
好,死缓是吧。OK,监狱的好汉天天JJ这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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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天津网友 ip:117.11.*.*: 2008-05-10 09:31:19 发表
杀人犯把法官他妈他姐他媳妇都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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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四川成都网友 ip:222.212.*.*: 2008-05-10 09:29:39 发表
性质那样恶勒,还不判死刑,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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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浙江温州网友 ip:125.110.*.*: 2008-05-10 09:28:56 发表
TMD,这明显是先杀后奸,怎么能只判个死缓???????????????????????????????????天理何在/法理何在????????强烈要求改判!!!!!
最白痴的是“强奸前已经死亡,无法确定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时间。结合本案的案情,何石德与蔡某素不相识,无怨无仇。。。。。”这意思女的早已经死了,这禽兽是奸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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