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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论坛的朋友们求助】我侄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杀害

本主题由 苍梧秋鸿 于 2008-5-5 17:42 设置高亮
引用:
原帖由 wyk10727 于 2008-5-6 09:46 发表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对两者的判断标准.判断的标准是两者的客体----故意杀人的客体是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而故意伤害的客体是剥夺他人的健康权,评判的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是不是至人于死亡. ...
感谢!我慢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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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心助学
EMAIL:lygmqh@163.com
马庆华:0518-823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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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哥 你的3、4的举例说明应该是“如果不是故意伤人”把
我觉得的是  你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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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

附件

未命名.jpg (21.83 KB)

2008-5-6 17:25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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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  4 看那肯定是故意杀人的,苍哥 你多看看这个,网站: 


http://www.syfwh.com/consultup.asp?id=702
来看这个网站,很清楚啊,你点击问题进去后,点击“律师解答”,答案就出来了!

故意伤害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共同点是,都属于故意犯罪,都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故意伤害致死的行为人只有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对于死亡结果的发生,既不希望,也不放任,是一种过失的心理状态;而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虽然主观上也不希望他人死亡,但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对他人死亡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正是由于这种放任,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故意伤害致死 在我国刑法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应具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行为人对出现了致人死亡的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而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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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里的事情  zxy19650729  2008-5-6 23:25
  
我把我朋友说的大概意思转达给你吧!
他看了你的资料后认定是故意杀人(主观故意)
你说的故意伤人法律上是没有这个概念的只有"伤人致死"
你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对于分包的起诉和附带民事诉讼应单独起诉,这是两码事情
他说如果你要是需要好律师可以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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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幸了……
       人死不能复生,可能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关键是活着的人,快点从阴影中走出来,因为不管怎么样,过去的是不可能重新来过的,对于每个人生来说都是短短的几十年,而如何对待则是每个人的观点来决定,我认为,一切以身体健康为重!  
  希望你的父母能健康长寿!好好把你侄孙扶养成人,告慰亡灵。
       官司也是肯定要打的,但要用良好的心态去打,相信苍天有眼,不会让老实人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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