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经过:
马文明,今年二十四岁,已婚(育有一子,今年一周零八个月)。马文明虽然已结婚,但一直没有与父母分家,由于其家境困难,为增加家庭收入,马文明夫妻俩婚后一直出外打工。今年二月份,马文明携妻子黄##前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海利化工厂打工,从事管道安装工程施工。2008年4月19日中午12点45分左右,马文明驾驶四轮拖拉机拉着九名工友从其住地(北营村)前往海利化工厂施工工地,由南向北经过海利化工厂厂区海利路时,被控告人驾驶鲁C-04144红色富康车也由南往北行驶,并从后面追上控告人驾驶的四轮拖拉机,两车并行时,被控告人恶言辱骂马文明。与此同时超过马文明的四轮车,随即被控告人将车斜停在马文明驾驶的四轮车前堵住四轮车,马文明紧急刹车。被控告人持一把尖刀下了车冲到马文明驾驶座旁,挥拳猛击马文明面部,马文明双手护面,被控告人拳头击中马文明手前臂,被控告人再次挥拳时,马文明本能地俯身爬在方向盘上,被控告人另手持刀随即刺入马文明后背,这不到一分钟内发生的如此令人惊悚的惨状,让车上九名工友全部看在眼中,车上工友纷纷跳下车,将马文明架下四轮车头,拦车急送桓台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其间,工友们记下了被控告人车号并报警。控告人之子马文明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至死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招来如此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