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22户城镇特困户住上廉租住房
云浮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让全市222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城镇特困户圆了住房梦,真正享受到了“住有所居”政策带来的实惠。
近几年来,云浮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全民安居工程的实施,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让低收入家庭和“双特困户”实现“住有所居”。云浮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4份有关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件,每年都把“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确保城镇特困户居民住有所居”列为工作要点。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顺利进行,市政府还建立了由房管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国土部门在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时,按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1%划拨方式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等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建设、环保、气象、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规费给予优惠,21项规费中全免的有4项,减免80%的有4项,减免70%的有8项,减免一半的有5项。此外,在实施保障方式上,采取“补人头”或“补砖头”的方式,市区和县城实行“补砖头”,即以实物出租为主,积极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加强维护管理,健全退出机制,提高房屋和资金使用效率。乡镇实施“补人头”,即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至今年10月底,云浮市累计完成廉租住房建设投资2000万元,建成近20000平方米共262套廉租住房,受惠群体从城镇特困家庭延伸到低收入家庭,由城市(县城)扩大到乡镇。在云城解放东路,刚刚搬进廉租住房的下岗工人林荣东乐呵呵地告诉记者,低廉租住房了却了他的一个心病,给他全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这位每月靠领取270元失业救济金的特困户,打心坎底里感受到了低廉租住房带给他的温暖和实惠。
摘自 广东建设信息网 2007.11.22